2.补助对象: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科研单位和具体实施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单位,3.补助内容: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示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承担单位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和示范等环节的相关支出费用补助,试验、鉴定、展示示范田间操作、观察记载的人工费用,现场考察与技术培训等以及建设防鸟网、试验品种标准样品保存库等与品种试验鉴定示范推广有关的其他支出费用,4.补助标准: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根据建立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片个数和面积进行补助,省下达任务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资金15万元,每个承担单位补助5万元,5.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依照当年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实施主体认真完成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项目所在乡(镇)测产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周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咨询电话:0593-5636669监督电话:0593-5622372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