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长沙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开展监督检查,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二)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第三条项目承担单位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按照规定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加强专项资金与其他财政科技投入资金错位支持、统筹管理、形成合力,按照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探索专项资金管理更加有效服务科技创新新模式,主要用于长沙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公示、验收、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等科技项目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中绩效支出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用于支持下一阶段项目实施的参照前资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第十六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设立区、县(市)科技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