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1年度我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及标准1、奖励标准一在台州市区内注册,2021年度R&D(按照税务部门认定的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计算)占营业收入3%以上、R&D年投入2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20%以上,按照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由财政予以奖励,(《台州市加大研发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实施办法》)2、奖励标准二在台州市区内注册的光电企业,在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3%以上且年增长20%以上,并及时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规上企业)和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的,在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3%以上且年增长20%以上,并及时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规上企业)和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的,(《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4、奖励标准四在台州市区内注册的机床装备企业,在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费用占营业收入3%以上、达到2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20%以上,并及时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规上企业)和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的,二、申报奖励资金需提供的材料1、《台州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2、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度与2020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对于申报第2-4项奖励标准的企业,联系人:高新处林相华电话:0576-88515861附件:1、《台州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2、《申报企业汇总表》台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8日附件:1.台州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2.申报企业汇总表.docx台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的通知(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