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第十五批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通知》(闽海渔〔2022〕25号)有关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创建一批“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程序“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按“属地申报、逐级审核汇总”的原则,由经营主体自愿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两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请对照《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指南》(附件1)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估,2.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书(格式参见附件2),3.申报书有关内容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1)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在报送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附上电子文档,并确保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单位根据材料先进行自评并填写《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自评表》(附件3)和《“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4),二、申报时限及要求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九份)报送至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旅游局,电话:13850590755,邮箱:dsxszz@163.com,电话:13605055420,附件:1.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指南2.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书3.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自评表4.东山县“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2022年6月9日附件:附件1-4.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