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各出版物发行单位:根据滨州市新闻出版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6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单位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26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验范围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含2025年新审批设立的发行单位),二、主要任务1.核查发行单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行为,2.核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基本条件,5.组织本辖区发行单位于2月9日前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s://www.nppa.gov.cn)一“办事服务”一“业务平台”、一“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三、核验条件(一)符合下列情形的,按规定报送新闻出版统计数据、提交年度核验材料的单位,发行单位取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资格,3.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5.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年度核验材料的,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发行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核验材料,未参加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本单位负责辖区内零售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