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欠缴职工2008年08月至2009年11月的医疗保险费,一直未申报,现职工投诉要求补缴,限你单位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淄博市博山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并补缴,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不整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目前与你单位未取得联系,请你单位人员看到此公告后及时与博山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淄博市博山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