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举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医养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科创人才,二、举荐人条件(一)举荐人为高层次人才,(二)举荐人为人才引领型企业(平台),2.与被举荐人属同一单位(与本单位签有全职劳动合同或兼职合作协议)(三)举荐人为重大项目建设单位,2.项目具有较强科技创新或人才引领属性,3.须举荐直接参与本项目建设的相关科创人才,4.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5年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或合作期间,汇总后委托人选工作(合作)单位所在区县科技部门一并进行审核,(4)被举荐人在科学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证明材料,(5)被举荐人在淄博市用人单位工作证明材料等,2.被举荐人、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取消被举荐人在淄申报各类人才计划、科技项目资格,3.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在举荐范围,4.每个单位或个人仅限举荐1人,联系人:徐泽华联系电话:0533-3588589电子邮箱:gxqkjjkjrcglk-123@zb.shandong.cn附件:1.淄博市科创人才举荐表.doc2.淄博市科创人才举荐汇总表.xlsx科技发展中心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