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启农发〔2025〕126号)、《关于启东市冬娟家庭农场、启东市二毛家庭农场申请调整项目的批复》(启农发〔2025〕140号)、《关于启东市春笋家庭农场申请调整项目的批复》(启农发〔2026〕3号),启东市利丰蔬果专业合作社、启东市丰源家庭农场等21个主体已完成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现对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拨付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至4月2日,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启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政改科83349293,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拨付明细启东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26日2026-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拨付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