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们:为进一步规范邢台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征集内容及方式如下:一、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二、征集内容(一)个人或机构未经许可,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将合同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履行,(三)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六)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中擅自增减景点、降低交通住宿餐饮标准,(七)导游未取得导游证或未经旅行社委派擅自从事导游业务,或执业时未携带电子导游证、未佩戴导游身份信息,(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微信小程序快速查询导游证真伪)(八)导游辱骂游客、甩团滞留、私自兜售旅游商品、强迫或诱导购物,三、举报方式(一)投诉举报电话:0319—2606663(24小时)0319—2277311(工作时间)(二)现场举报地址: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6楼613四、举报要求举报应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配合工作人员工作,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邢台市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