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招商项目考核管理机制》已经研究同意,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3月25日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招商项目考核管理机制为建立健全项目投资强度和财税贡献监管机制,根据《福清市项目用地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二、组织架构成立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招商项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招商工作处向临近考核期的项目方下发《项目履约考核通知书》,3.亩均投资强度监管,由经济发展处负责对接福清市工信局,结合项目方提交的投资强度材料,做好项目亩均投资强度监管工作,由经济发展处负责对接福清市统计局,做好项目亩均产值监管工作,由经济发展处、财务部门负责对接福清市税务局、福清市财政局,做好项目亩均税收监管工作,形成考核报告呈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招商项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定,2.本机制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福清市项目用地投资合同》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