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范围枣庄市内单位单独研究开发,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验收、结题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提供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结题、验收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具体流程如下:1.成果完成单位向区(市)、枣庄高新区科技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或市科技局申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成果完成单位将登记成果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应加盖单位公章,3.区(市)、枣庄高新区科技部门和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4.自选项目中需成果登记主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报告,将公示函以及自选项目中市科技局盖章的评价报告扫描件提报至省科技厅,有关单位部门的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可向市科技局单独申请,区(市)、枣庄高新区科技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登记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科技部门积极谋划组织报送工作,联系电话:0632-33128368079970附件:附件1.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docx附件2.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填写).docx附件3.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docx附件4.科技部门联系方式汇总表.docx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