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我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根据《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安市财政局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延安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延人社发〔2015〕128号)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洛川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求意见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开始,截至2026年4月1日,二、征求意见方式(一)电子邮件:发送至18536148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被征地农民社保细则意见+单位/姓名”,(二)书面信函:邮寄至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征地保障股)收,信封注明“被征地农民社保细则征求意见”,(三)联系电话:0911-8383928三、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书面或邮件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及联系电话,附件:洛川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docx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