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2026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暂行办法》”)《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省《实施细则》”)《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市《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和程序组织开展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二)新申报绿色工业园区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推荐的园区应为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3.绿色工业园区创建按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进行评价,(三)动态管理为进一步提升现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和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请各区组织现有各级绿色名单中的企业和园区对照相应的评价要求在4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或园区没有按照市《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填报的,三、工作要求(一)2026年度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推荐工作应贯彻和衔接工业和信息化部《暂行办法》、省《实施细则》和市《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引导本地绿色发展基础好的企业、园区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以下简称“市管理系统”)填写和提交《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信息登记表》(附件1,往年已列入市级、省级绿色工厂名单且申报本年度省级或国家级名单的还需经市管理系统填写和提交《登记表》,将《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汇总表》(附件2)及《登记表》通过市管理系统网上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将《2026年绿色制造推荐和现有绿色制造名单自评价对标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附件:1.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信息登记表2.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汇总表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流程4.2026年绿色制造推荐和现有绿色制造名单自评价对标情况汇总表5.绿色工厂成熟度评价指标体系说明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23日(联系人:覃永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