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厦工信规〔2024〕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本年度创建工作包括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满足《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厦工信规〔2024〕4号)要求,注册地在厦门市的新申报企业或园区,原有的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则进行动态管理,二、具体要求(一)新申报市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相关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二)现有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为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梯度培育机制,提升现有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现有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需登录管理平台,三、工作要求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培育创建工作,请相关企业、园区于2026年4月24日前完成管理平台评价材料的提交,(联系人:杨铭5126673朱宇鹏2896598)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3.重点行业清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