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配建安居房处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优惠标准及申请条件,符合《关于开展“千房引千才”人才专项活动的通知》(东建住保〔2025〕192号)申请条件的各类人才,在购买配建安居房(用作人才房)时,按销售价格享受8折购房优惠,也按销售价格享受8折购房优惠,配建安居房用作人才房配售的,第一阶段,在发布房源信息公告后1个月内集中受理申请人的申购材料,人才按类别确定选房顺序,属同一类别人才的,入围申请人及顺序名单经公示后,选房结果公示后办理认购、网签等手续,在第一阶段配售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才按提交申购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