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选取一批科技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科技相关政策宣传和科技业务辅导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技特派机构资格要求(一)必须具有较好的运营基础和承担能力,在职人员人数超过5人(需提供在职人员社保或个税证明),(二)必须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或研发费用归集服务经验,近五年曾承担1次以上县(区)级或2次以上镇(街道)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费用归集等服务工作(需出具资质文件、合作合同等重要证明材料),二、派出工作人员资格要求(一)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二)须具备三年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或研发费用归集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三、工作(服务)内容(一)配合镇(街道)经发办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或研发费用归集辅导工作,(三)协助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等相关培训,四、报名须提交材料(一)科技特派机构申请表,(五)近五年内承担了镇(街道)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费用归集等服务工作的资质文件、合作合同等证明材料,五、其他事项(一)全区征集科技服务机构不超过6家,报名机构超过6家的由区经科局根据机构情况择优录取,每家机构派出人员不少于2人,附件:佛山市三水区科技特派机构申请表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6年3月20日附件佛山市三水区科技特派机构申请表单位名称单位主营业务职工人数(人)2025年服务企业数(家)派出人员单位概况派出人员概况工作简历部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