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曙区新一轮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精神和《海曙区“海曙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经信〔2024〕29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度列入省级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且通过投产鉴定(评价)的企业奖励予以公示: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拟奖励资金(万元)1宁波同创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含镧铈钕铁硼永磁体22宁波欧熠乐科技有限公司甲烷泄漏光学气体成像Al量化监测成套装备及系统(OE-GM650-EX)23浙江金大万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大型模块化板式臭氧发生器24宁波宜裁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通道式智能振动刀切割机25宁波弘威电梯有限公司复式楼强驱家用电梯26宁波国信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饮用水容积式水表27浙江动一新能源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2020寸锂电子电池式手扶式除雪机28宁波蒂沃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通量高活性富氢制水设备2合计16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三、公示联系受理电话:55883672,地址:中山东路55号交通银行大厦1806,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