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拟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服务需求调研工作,一、项目内容及总体要求(一)服务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序运行,提供技术支持1.对全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管理系统”技术支持服务,2.对营业场所经营主体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管理系统”技术支持服务,3.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管理系统”稳定运行,能够稳定上传“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协助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对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监管,5.随时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管理系统”升级服务,(二)全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运行技术服务1.服务保障“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平稳运行,2.为全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充分利用好“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各项功能提供指导服务,协助全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规范平台使用,对全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汇总,4.为全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提供技术支持,5.提供“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视频监管系统”(“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子系统)的技术支持,6.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