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租房补贴申请人须为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载明的承租人,综合毕业2年期限、各类人员补贴政策实施时间、房屋租赁备案期限和申请时间四项条件确定,申请人可提交两次有效租房补贴申请(以审核通过为准),不动产情况以市住建部门网签备案信息和市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购房时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毕业前及政策实施日期前在我市无购房记录,(3)申请人的就业、创业情况以申请上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缴信息为准,(4)提交申请上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必须符合累计条件且缴费单位与申请时所填写的单位一致,三、申请要件和办理流程(一)租购房情况认定需上传要件1.申请租房补贴的,市住建、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市本级及旗县区住建、自然资源部门同步开展申请人的房屋租赁备案、网签备案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四、申请人、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责任(一)申请人责任1.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三)相关部门责任7.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市本级及旗县自然资源部门核查申请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市住建部门负责统筹市本级及旗县住建部门核查申请人的房屋租赁备案和网签备案信息,对凭网签备案信息领取补贴的申请人申请撤销网签备案的,市住建部门同时负责核验申请人享受其他安居政策情况、最终审核结果公示、补贴发放,市人社部门负责统筹旗县区人社部门对申请人的学历、毕业时间、参保信息等人才身份相关情况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