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产数〔2026〕40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根据《宁波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甬经信产数〔2024〕47号)《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甬经信产数〔2024〕4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蓝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国家试点行业优秀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经信部门强化对总承包商的服务引导,加强对优秀总承包商的示范推广,为我市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附件:国家试点行业优秀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名单.doc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