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做好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 2026-01-08
各金融监管分局、各直属金融监管支局,各有关保险机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金〔2020〕27号)等精神,为优化渔业互助保险保障体系,推动渔业互助保险“增品、扩面、提标”,提升渔业本质安全水平,现就做好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创新保险产品与服务享受省级财政保费补贴的政策性渔业保险险种共11种,开发现代化海上牧场综合保险,覆盖牧场设施、养殖生物、生产设备、渔业病害等全链条风险,二、加快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省海洋与渔业局将会同省财政厅、福建金融监管局开展承保机构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渔业互助保险承保机构,为确保渔业生产风险保障不断档、不弱化,在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完成前的过渡期,将我省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主办单位由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调整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福建分社,三、健全“保防救赔”体系承保机构应建立健全“保防救赔”一体化体系,发挥保险机制在灾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防控、灾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加大保险事故预防投入,协助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风险减量管理,四、强化保费补贴监管合力省财政厅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结算文件将省级财政补贴拨付给承保机构省级分支机构,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应当汇总辖区内财政补贴结算材料,并经同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后逐级上报到省级承保机构,设区市、县级分支机构向同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保费财政补贴时,应先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后,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健全渔业互助保险监管机制,对保险机构承保理赔真实性、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规范性、服务质量等开展检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虚保、骗保、拖延理赔等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局应当建立承保机构绩效评价制度,从服务效率、理赔时效、渔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后续遴选资格、承保份额挂钩,对服务差、违规操作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附件:1.沿海渔船雇主责任保险实施方案2.远洋渔船雇主责任保险实施方案3.沿海渔船保险实施方案4.内河渔船保险实施方案5.远洋渔船保险实施方案6.渔民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7.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实施方案8.海上养殖设施财产保险实施方案9.海水养殖赤潮指数保险实施方案10.大黄鱼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11.水产养殖高温和暴雨指数保险实施方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2026年1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

更多精选

  • 2026-01-05
  • 2026-01-05
  • 2026-02-10
  • 2026-02-11
  • 2026-02-12
  • 2026-03-03
  • 2026-03-05
  • 2026-03-12
  • 2026-03-12
  • 2026-03-13
  • 2026-03-13
  • 2026-03-16
  • 2026-03-16
  • 2026-03-16
  • 2026-03-16
  • 2026-03-16
  • 2026-03-17
  • 2026-03-17
  • 2026-03-17
  • 2026-03-17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6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