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菏泽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菏泽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菏商务〔2026〕4号各县(区)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大数据、税务主管部门:现将《2026年菏泽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2026年菏泽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和《山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6〕3号),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在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菏泽市)提交补贴申请,三、补贴审核及兑付流程(一)市商务局收到汽车报废更新申请材料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于2027年1月25日前将2026年度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对汽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时采取发放补贴资格等方式有序实施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市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旧车注销登记、新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和《山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6〕3号),在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三、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一)市商务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于2027年1月25日前将2026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对汽车置换更新资金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旧车登记、新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