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集中受理兰溪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居家护理)(以下简称长护服务机构)定点申请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受理范围市域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执业许可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以及其他符合长期护理服务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长护服务机构,可至市医保经办机构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受理地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四、申请资料(一)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二)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如与医疗机构开展与长护险护理服务相适应的协议合作,(六)提供工作人员花名册(注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及医护人员、护理服务人员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七)提供符合长护险协议管理要求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内控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九)符合法律法规和市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五、不予受理情形长护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近一年内(不足一年的自开业以来)未因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行为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四)本机构或省内同一法人主体(投资主体)的相关长护服务机构因违法违规或严重违反医保或长护险定点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3年,被禁止从事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管理活动不满5年,附件:1.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docx2.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居家护理)综合审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