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文〔2019〕199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164号)等文件精神,经劳务派遣企业申报及审核,拟发放2024年5家劳务派遣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9.706206万元,为进一步增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4日咨询电话:0598-3650312(人社局办公室)附件:2024年劳务派遣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公示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