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参与2026年长春市餐饮消费券活动平台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与参与条件1.资质合规且覆盖能力突出,具备相关合法经营资质,具备相应的技术开发能力及应对各类突发情况、新问题的处置能力,确定参加的餐饮企业(与企业分别签订合作协议),并及时、准确提供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详尽监测数据,拥有成熟的客户服务及投诉处理机制,有开展同类消费券发放工作或与相关单位(尤其政府部门)合作发放消费券的经验,熟悉消费券发放、核销全流程及相关工作要求,能够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相关分析报告,主动配合资金结算、审计等各项相关工作,2.入选平台商需签订合作协议,3.只有平台商审核通过的企业才能参与本次活动,4.活动解释权归长春市商务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