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李沧区人社局根据《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13号)文件要求,对依法设立的注册地或实际培训地位于李沧区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具备职业培训资质的社会团体和企业等,前期我局已对各培训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8日对提报签约申请的学校进行了现场勘验,青岛市李沧区东晖职业培训学校等1家机构符合签约条件(附件1),现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承接单位,集中组织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依据《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13号)文件规定,纳入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组织实施技能培训,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3日监督电话:0532-87893751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9日附件1:就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签约名单(2022年01批)1.青岛市李沧区东晖职业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