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建〔2022〕13号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交通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温财建〔2021〕5号)、《泰顺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8〕67号)和《泰顺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补充意见》(泰政发〔2018〕83号)等精神,经研究,现将温州市2021年第一批交通项目补助资金(第四次)100万元下达给你,该款项列“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科目支出,请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18-2020年通自然村公路、断头路等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明细表(2021市补第四次)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1月19日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1月20日印发泰财建〔2022〕13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