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商通〔2026〕23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完善电商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自治区商务厅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网货生产供应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全区从事网货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宣传、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企业、园区、集聚区(小镇、村集体)等,且符合《网货生产供应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相关建设要求,1.已获评2025年度自治区网货生产供应中心项目的主体不得重复申报,6.参照《网货生产供应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T/NXBX034-2025)完成基础建设,具备网货全产业链服务基础能力,助力网货生产供应中心高质量发展,二、申报程序网货生产供应中心项目运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五市商务主管部门须严格对照申报标准与《网货生产供应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自治区商务厅将对网货生产供应中心项目实施动态管理跟踪,从生产运营、产业带动、数字化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综合考核,四、申报数量与时限本年度网货生产供应中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6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附件:1.2026年自治区级网货生产供应中心项目申报表2.2026年自治区级网货生产供应中心项目申报书编制说明3.《网货生产供应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2026年3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