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树新兴产业发展示范标杆,依据工信部印发的《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正文详见工信部网站),启动全省首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其条件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和企业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创建示范园区的,在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产业园区,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申报示范园区的,申报示范企业的,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各地示范园区推荐名额为:武汉4个以内,各地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为:武汉市30个以内,四、工作要求请各地经信局在前期预通知提前谋划、对标储备申报对象的基础上,联系人:规划处陈起87811397附件:1.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2.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园区)3.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企业)4.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园区)5.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企业)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6年3月17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1.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wps2.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园区).docx3.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企业).docx4.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园区).wps5.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企业).wps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