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3号)要求,为做好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一)请各区发动辖区内制造业企业参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了解辖区各行业智能制造发展水平与基础,并对辖区内智能制造成熟度水平进行总结分析,(二)请各区指导辖区内企业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附件1)开展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二级水平的,二、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在广东省珠海市内注册,并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二)申报流程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要素条件》,三、其他事项(一)请各区对辖区内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的材料进行审核,于2026年4月14日前正式推荐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并于4月14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3.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情况的报告(模板)4.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5.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预通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18日(联系人:王依桐,电话:2138270)附件:1.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pdf2.附件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pdf3.附件3: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情况的报告(模板).doc4.附表4: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doc5.附件5: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doc6.附件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