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稳外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商务〔2025〕3号)二、支持标准(一)实际使用外资奖对2025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1.制造业企业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5%予以奖励,2.其他行业企业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予以奖励,(二)跨国公司总部投资奖对经省认定、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型企业,三、支持对象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南沙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五)申报企业承诺书(应注明申报奖励类别、具体金额,(七)申报企业主营行业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八)申报企业申请奖励的实际外资资金截至申报日期前的使用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资金流水等),区商务局将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等方式,直接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人民币数计算奖励金额,直接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美元数计算奖励金额,人民币部分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人民币数计算奖励金额,外币部分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美元数计算奖励金额,(二)部门审核区商务局会区有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三)公示与拨付资金经审核认定通过符合补贴与奖励条件的申报企业,附件:1.2026年广州市南沙区稳外资的若干措施专项资金申报表2.2026年广州市南沙区稳外资的若干措施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附件:1.2026年广州市南沙区稳外资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