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星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302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25号)等文件通知精神,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市级组织查验联审,拟授予兰溪市联丰农事服务中心、兰溪市柏舒农事服务中心2家农事服务中心为星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三、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附件_兰溪市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星级公示名单.docx兰溪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