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靖宇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靖农发〔2026〕1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靖宇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重点龙头企业申评工作,二、评选标准和申报材料县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具体评选标准及需要申报的有关材料,三、申报、评定程序(一)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组织所辖企业统一申报,(二)申报企业应向企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筛选,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靖宇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白山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直接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四)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初选名单,四、工作要求(一)各乡(镇)要严格把握申报标准,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五)申报书中的各项数据,于2026年3月27日前由各乡(镇)统一上报县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联系人:白晓兵电话:7266255电子邮箱:jynycyhbgs@163.com附件1:靖宇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附件2:靖宇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靖宇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16日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