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现将《2026年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奖励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3月10日2026年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奖励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一、奖励及申报时间范围奖励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奖励对象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使用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举办的展览不在奖励范围)三、奖励标准对主办单位原创或引进,展览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根据同一展览项目累计平均每月观众人数和文创产品销售情况进行一次性奖励:(一)观众累计平均每月不低于2万人次,结合展览开发的文创产品销售额累计平均每月不低于6万元,结合展览开发的文创产品销售额累计平均每月不低于9万元,四、奖励条件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奖励申报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申请奖励的展览必须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经登记备案的国有、行业、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场馆或重大文旅活动临时场所举办的,五、申报流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展览举办期间,通过“广西文化数字化平台”的“2026年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奖励资金申报”专区提交申报材料(以平台收到完整申报材料时间为准),(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受理申报项目材料初核合格后,(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根据评审意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相关财务流程拨付至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受理该申报单位及法人所有展览类奖励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