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支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建设,当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称号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于当年度获评国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的企业奖励10万元,三、鼓励发展贸易新业态(十三)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参加跨境电商展会的企业给予支持,给予资金支持3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80万元,给予不高于3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不超过3万元,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多奖励一次),鼓励企业实施跨国并购、开展品牌、营销网络等领域的境外投资:对企业境外并购项目当年度实际投资每50万美元,每家企业当年度最高奖励200万元,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当年度发生的律师费给予不超过50%补助,单个案件补助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