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报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与其他佐证材料(见附件2)于2026年3月31日前一并提交至县人社局三楼人力资源开发科,人才需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申请人,其申请资格自动丧失,2.资格初审:县人社局人才窗口对人才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初审,3.资格复审: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县税务局进行并联复审,4.研究:复审情况经县人才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由县人才窗口通知人才领取,应重新申报,咨询电话62301068,咨询电话62301538,咨询电话62301068,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3月31日提交至相应受理部门附件:1.闽清县“好年华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及晋级申请表2.申报材料清单(初次申报、晋级申报)3.服务窗口联系方式及地址闽清县人才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