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按照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有关工作的要求,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主责单位的“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6.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以及参与“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或当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参与人员进行申报,三、申报书1.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指南、申报书填报说明等,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书,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6)对于有应用示范要求的指南方向,应提供示范应用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8)对于有准入条件要求的指南方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网上填报,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8:00至4月28日16:00,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见附件3),3.形式审查,专业机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要点附于项目申报指南后,六、咨询方式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2.业务咨询电话:010-68353995附件:1.“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2.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3.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6年3月6日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