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年新注册外资企业(含并购设立)合同外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且12个月内实现20%以上进资的,当年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当年合同外资额增资超过500万美元且实现20%以上进资的,当年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按实际进资额每1美元给予0.02元标准奖励,当年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万元重大外资项目奖励,给予一次性20万元重大外资项目奖励,给予一次性50万元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每1美元给予0.02元标准奖励,当年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对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加快出资到位的重点外商投资项目或经区管委会认定的重大外资项目给予支持,二、支持对象和要求(一)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在我区注册设立、依法纳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不含房地产项目(企业)〕,四、附则(一)本政策内涉及奖励金额计量货币单位“万元”“元”均为人民币,附件:1.赣州经开区稳外资资金拨付申请表2.企业出资证明书附件1赣州经开区稳外资资金拨付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项目名称①申请支持金额申请项目名称②申请支持金额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申请人共上报申报资金项目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