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服务外贸企业5家(含)以上且当年发生出口业绩500万美元(含)以上,每增加服务1家外贸企业且发生出口业绩50万美元(含)以上,单个企业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扶持资金不超过2万元,附件:1.赣州经开区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申报指南2.赣州经开区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1赣州经开区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申报指南一、项目申报相关事项(一)本意见内涉及奖励金额计量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二)支持企业稳定出口1.资金拨付申请表,(三)支持企业扩大出口规模1.资金拨付申请表,(五)支持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1.资金拨付申请表,(八)支持企业发展海外仓建设1.资金拨付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境外海外仓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附件2赣州经开区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资金拨付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项目名称申请支持金额(万元)1.申报的所有文件、凭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合法和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