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厦人社规〔2021〕2号)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厦门智鑫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创业经营实体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拟依规给予补贴,现将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经营实体名称法人(负责人)姓名创业扶持对象类型补贴金额(元)1厦门智鑫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旭亮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100002厦门聚美广告有限公司杨敏登记失业人员100003厦门市思明区莉欣视力保健服务部(个体工商户)薛嘉欣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100004厦门市思明区喵柒美甲工作室(个体工商户)王诗含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10000公示时间:2026年3月5日至3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5182784特此公示,厦门市思明区就业中心2026年3月5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