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兹定于2026年3月18日上午9点30分,在北京市平谷区生态环境局四层会议室,拟进行较大数额罚款一案的听证,愿意旁听者可申请参加:1、申请时间:2026年3月4日至3月17日,2、申请方式:电话申请,电话89983364,联系人周普光,3、申请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根据我局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5人,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的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特此公告,北京市平谷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