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昌县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综〔2018〕43号)、《顺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拨付2019-2021年两期扶持物流业发展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通知》(顺交〔2026〕11号)的文件精神,拟对19家企业拨付第二批扶持物流业发展奖励资金,共计8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予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监督投诉电话:0599-7852329,特此公示,附件1:2019-2021年度两期物流企业扶持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表附件2:2019-2021年度两期物流企业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车辆三年内转出明细表顺昌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3月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