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加财政投入、制定配套措施,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科普投入,科普经费的使用应当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同级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维修、改造和日常管理,以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站),第三章社会责任第十四条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把科普列入教育内容,进行科普宣传,影视生产、发行和放映机构、书刊出版和发行机构应当加大科普宣传的力度,增加科普宣传的内容,应当在所辖范围内加强科普宣传,通过改进和更新科普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第三十三条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的,第三十四条擅自将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站)改为他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