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6年彭阳县科技研发计划类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一)突出“五特四新四优”产业发展需求,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它事业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条件1.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高新技术领域、农业社会领域中一个或多个技术创新方向,且在申报书项目名称、研究内容、考核指标与预期效益中对所符合的创新方向进行具体描述,2.所申报的项目应当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应用前景,4.所申报的项目均须提交可量化、可验证、可考核的验收考核指标及具体明确的预期绩效目标,6.研发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3.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自筹的资金不少于申报项目总研发投入的70%,4.申报单位正在承担实施或参与区、市、县科技项目数不超过3项,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按格式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彭阳县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主要参加人员名单》和《项目经费预算、资金筹措及来源渠道》(相关附件:《科技研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征信、法人征信、开展研发情况及其它实施项目前期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书、预算书由申报单位在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至彭阳县科学技术局,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彭阳县科技研发项目技术合同书》,今后5年内不予推荐和申报科技系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