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长沙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做好2022年度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开放创新平台”)认定工作,根据《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长科发〔2021〕36号),二、申报条件(一)申请认定的“开放创新平台”和依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须符合《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长科发〔2021〕36号)的规定,(二)“开放创新平台”重点依托人工智能行业技术领军企业建设,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写《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申请书》、《财政备案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项目推荐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项目推荐单位在线推荐项目后,四、申报时间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推荐单位项目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17:00,五、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单位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二)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备案表和附件材料,由市科技局发文认定为“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并授牌,七、联系方式主管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系电话:0731-88665409地址: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11楼1111室附件: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提纲长沙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8日附件下载:附件: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docx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