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帮扶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现就2026年深圳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承办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单位应为具备法人资格、在深圳登记成立或在深圳从事展会行业、具备政府组展能力和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三、项目计划申报范围拟组织在深圳注册企业或在深圳有业务企业参加2026年深圳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申报单位需按照2026年深圳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计划表(附件1),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将通过对申报单位的承办能力评估,四、申报材料要求请各单位按照《2026年深圳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承办申请书编制大纲》(附件2)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按照《2026年深圳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3)进行编制,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将重点依据组展成效遴选承办单位,六、其他事项(一)对通过评审确定的2026年深圳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承办单位予以事后资助,将招展通知在本单位、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网站及其他渠道上公开发布,承办单位应将组团筹备情况充分与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请示汇报,并协助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人员开展展会现场核查,承办单位须凭有效申请材料向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办理核销手续,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据以对资助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附件:1.2026年深圳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计划表2.2026年深圳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承办申请书编制大纲3.2026年深圳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申报书4.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链接http://www.sz.gov.cn/zfgb/2021/gb1212/content/post_9085263.html)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6年2月26日(联系人: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