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现有广西中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向我中心申请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2家企业共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6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共计27634.1元(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月13日单位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7号(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74-5282872附件:八步区2026年(第一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2月9日八步区2026年(第一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xlsx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