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25〕490号,积极组织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申报符合要求的投资项目,指导企业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企业所属设区市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和融资需求等进行初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省级工信部门推荐的项目融资需求及相关信息推送至中国人民银行,由其通过信贷市场服务平台推送至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对辖区融资需求项目或企业进行对接,省内各有关金融机构应优化绿色工厂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鼓励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发行承销和投资等配套服务,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工厂提供增信服务,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含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管理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营造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申报企业和对接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联系方式:省工信厅节能处联系人:罗钊联系电话:0591-87822241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信贷处联系人:洪任龙联系电话:0591-88010709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2026年2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