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农农规字〔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将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8日至6月15日止,共8天,有异议者,请书面或电话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部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邮编:528400,联系电话:88221300,附件:中山市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8日附件下载:中山市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