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实施2026年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申报条件和要求(一)根据《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闽工信规〔2025〕10号),申报主体及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主体应为在本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3.申报项目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或中试,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研究内容同时申报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项目,获省财政资金补助但未验收的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牵头单位不得再次牵头申报,(三)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所需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各地市工信部门应对所推荐单位的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二)中央在闽单位、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由所在单位向我厅推荐申报(仅限推荐1项),支持认定培育名单的中试服务平台依托单位与企业联合实施攻关项目,四、其他(一)各推荐单位在正式推荐申报项目前,应先将拟推荐申报单位名单提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涉黑涉恶情况核查,各推荐单位须将拟推荐项目申报单位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于申报截止日前以表格形式上传至“金服云”平台,(三)纸质申报材料和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推荐单位盖章后(一式1份)。